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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浅谈推动部门志编纂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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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8-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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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浅谈推动部门志编纂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徐翎

     

    前提2018年5月,江北区正式启动首批部门志编纂工作。这是江北区首次由地方志机构组织开展部门志编纂。经过近五个月的努力,各编纂单位均顺利进入正式编纂阶段。本文旨在通过对本阶段工作的回顾总结,对部门志编纂筹备阶段面临的一些共性问题进行思考,为今后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厘清思路,找准路径。

    关键词江北 部门志 实践 思考

     

    2017年4月,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颁布《关于加快推进宁波市地方志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对部门志编纂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即“到2020年,市、县两级政府直属部门和部分部省属驻甬单位完成部门(行业)志编纂任务”。其实,从中指组到省志办的相关工作条例、规划中都有提及部门志编纂工作,但宁波市无疑将这项工作列入了中心任务之一,并排出了具体时限和目标要求。对江北区而言,这既是上级地方志领导机构提出的具体工作要求,同时也是全区地方志事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开展部门志编纂的现实意义

    部门志编纂之于一个区的史志工作而言,毋庸置疑意义重大,特别对于像江北这样,地方志工作总体起步较晚,区情资料亟待进一步丰富的地区来说,更是十分必要且重要的。

    一、有助于进一步丰富地情资料。

    2004年江北区史志办成立起,江北地方志工作的主要精力就放在了区志编纂上。2015年,江北出版首部通志《宁波市江北区志》,这部志书经历了前后将近十年的编纂、打磨,依靠着全区各部门的通力合作,取得了另人比较满意的成果。《宁波市江北区志》作为江北区第一部区志,全面系统地记述了江北区自然、政治、经济、文化与社会的历史和现状,可谓是江北的“地方百科全书”。但其大而全的特点也只是相较而言,由于篇幅有限和其“综合性”的特点,其对某一专业或行业的记述只能是在较为全面的基础上择重而记,并且要在整部区志中去衡量占重比例,肯定不能做到面面俱到,个别信息甚至可能只以几句话概述。而部门志则不同,作为独立的一部志书,它给予一个专业或行业的记述空间就相对大的多,能比较全面、系统地记述本部门事业,包括机构沿革、党政工作、人物等各个方面的情况,从而反映整个部门事业的兴衰发展,做到写深、写细、写透、写活,从一定程度上对区志形成有益补充。

    二、有助于及时收集抢救历史资料。

    地方志书一般是二十年一修,由于时间跨度较长,给资料的收集带来了一定困难。目前各单位的档案工作水平虽然有了很大提升,但总体仍是参差不齐。由于各部门大都忙于业务工作,办公室和档案人员又调整频繁,资料经常疏于整理和保管,有的能做到及时整理归档,有的是年内整理归档,还有的是要求归档时再作整理,这就势必造成某些重要资料的流失。在我们对区志和年鉴的接续年份即2009至2012年的资料进行征集的时候,就碰到了个别单位资料缺失的问题。特别是经历机构改革和调整的个别单位,资料未及时完备的移交,原经手的同志又记不清或已转岗,给工作带来了很多阻碍。然而,这还只是近十年内的资料,如时间跨度再延长,丢失的资料可能会更多。这一轮部门志工作的启动,可以说对及时抢救这一部分可能流失的资料意义重大,同时,通过系统的收集整理,也为下一轮区志的编修积累了丰富素材。

    三、有助于推进地方志工作环境的进一步优化。

    在完成江北区志初审工作后,江北地方志工作的重心开始由单一的区志编纂向区志、年鉴并重转移,地方志工作压力逐年递增。但反观区级各部门,这种工作氛围却是有逐渐松散的趋势。特别是在完成区志初稿后,地方志工作由区志编纂时的“总动员”模式转入了史志部门“唱独角戏”阶段。虽然由于年鉴组稿工作的启动又适当将各单位的工作热情调动了起来,但各单位明显已将地方志工作作为一项阶段性任务抛诸脑后,聘用的专职人员也纷纷辞退,转而由部门工作人员兼任,并且由于大多数单位从有建置起均未正式编修过志书,所以,对不少单位而言,地方志工作是为史志办提供资料,是为“他部门办事”,而非本部门职责的一部分。这也是造成地方志工作推进难的重要原因之一。而此次部门志编纂工作是以各修志单位为主体开展的,一方面,从根本上转变了他们在地方志工作中的角色定位,让他们逐步树立这是“本职”的思维意识,另一方面,也让他们直面史志工作的核心实质,了解修志工作的清苦和难度,从而增加对地方志工作的了解和体会。而这些,都将推动今后地方志工作环境的不断改善。

    推进情况及主要做法

    根据全市部门(行业)志、乡镇(街道)志、村志和家族(谱)志编纂工作安排,江北区于5月11召开江北区党史地方志工作会议,就部门(行业)志和基层志工作做出全面部署,首批启动20个部门志,力求通过三年努力全部完成出版。20部志书共涉及19个单位,其中住建局承编江北区城乡建设志和江北区交通志两部志书。截止8月底,地税志项目因机构改革暂缓,其余各单位均成立了志书编纂委员会,落实了主编和修志班子,进入正式编写阶段。这一阶段的主要做法是:

    一、统筹谋划集中布置。

    在争取到区委的高度重视后,区史志办统筹谋划了三年攻坚目标任务,把重点部门志编纂工作纳入全区攻坚大局中来考虑,排出年度攻坚任务。全区原则上要求有编撰任务的单位在8月底前落实编撰团队并制定编撰计划,于2019年6月底前完成初稿撰写,力争到2020年底能完成志书的编写并出版。同时以两办文件的形式专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史和地方志工作的实施意见》,把党史地方志工作提高到全区工作层面来统筹。在此基础上,由区委牵头召开全区性大会,将部门志编纂工作直接部署到全区各相关部门的一把手和分管领导,区委分管领导在会上提出了严格、具体、务实的工作要求,强调要大力抓好部门志的编纂工作,要求纳入首批启动范围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会后及时研究落实,确保在年内取得阶段性成果。

    二、细化落实全程跟进。

    在对全区部门志编纂作出总体部署后,为保证工作的顺利推进,增加工作指导性,由区史志办研究制订了《关于加快推进部门(行业)志和街道(镇)志编纂工作的通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步骤,排出时间节点,提出规范要求。《通知》从成立编纂委员会、修志班子、召开动员会议、制订编纂方案等前期工作,到编制志书纲目、完成资料长编、形成初审稿、志书初审、复审、出版等全工作流程,都明确了具体的工作要求和时间节点。细化任务和明确时间节点后,进一步与每个修志单位对接任务,全程跟进了解工作进展,督促工作进度。这一阶段主要通过两项措施推动进度,一是按时间节点进行高密度的“电话联系”,二是建立起每两个月一次的定期通报制度,通报各单位史志重点任务落实和进展情况,进一步晒任务、比速度、督进度。在此基础上,及时向区委分管领导作专题汇报,由区委落实区委办督查室对工作滞后的单位进行跟踪督查,对多次督查仍不整改,明显存在不作为行为的单位,由区委分管领导约谈单位一把手,有效加快了个别“老大难”单位的工作进度。

    三、多方协调综合保障。

    为确保志书编纂工作顺利推进,除制订方案、督查推动外,主要采取了三项举措进行协调保障。一是协调工作力量。部门志工作全面推进以来,很多部门和街道(镇)都碰到了编写人员紧缺或难物色的问题,对此,区史志办在推动各单位尽量内部物色编写人员的同时,也引导他们借智借力争取社会力量来参与编写。通过逐一与合作过的高校老师、专家取得联系,询问是否有修志意愿,再将条件合适的老师推荐给各单位等方式,帮助各单位联系修志老师和编纂团队,并由他们多方比较,自主选择。同时,联系方志专家编写主笔人员培训教案,为下步集中培训做好准备。二是争取经费保障。为保障志书编纂工作的顺利推进,经与财政部门对接,争取到200万元的专项经费,给予每部志书10万元的补助。三是学习多地多部门经验。保持与兄弟县市区史志部门的联系,学习他们的修志经验,并专程赴鄞州考察,实地了解志书编修的流程、方法,需要提前注意的事项等,对一些共性问题提早拟定措施,积极应对。同时,多方收集各类志书,为各单位的纲目编制提供参考。

    对编纂实践的思考

    部门志编纂工作启动至今,全区各部门基本完成了领导机构和编纂团队建设,个别单位还召开了动员会议,正式进入编纂阶段。回顾这段时间来的工作,面临的问题主要包括思想认识、编纂人员及经费等方面,而我们也分别采取了措施予以应对。

    一、以全面推进部门志鉴编纂应对认识不足之扰。

    个别单位对编纂部门志的意义和效果认识不够,认为修志是中心工作之外的工作,采取推诿拖延、讨价还价的态度,有的因分管领导变化等原因,工作任务迟迟未予落实。部门志启动之初,我们遇到了诸多想象中的困难,甚至还碰到“最近事情很多,这个事能不能往后挪一挪”、“这事我们自己做不了”、“史志办给不给补助”、“领导说没钱”、“编写人员是不是史志办统一请”、“是不是只要提供资料就可以了”等等让人莫衷一是、哭笑不得的说法,但这又恰恰给了我们“当头棒喝”,地方志工作的全面推进已经时不我待。近年来,通过对地方志宣传工作的不断推进和强化,这项工作已引起越来越多的人的关注和重视,但从大环境看,这种“重视”还是少数,这种“关注”也只是相较以前而言。一方面,我们应继续加大对地方志工作的宣传,结合部门志工作的推进,把宣传落实到各单位主要领导上,把优秀的部门志编纂成果、典型案例和做法推介给各单位,特别要抓住机构改革、主要领导离任或新任、单位庆典、上级部门下达修志任务的契机;另一方面,我们应将地方志工作全面纳入各单位职责范围内,让其成为像部门业务工作一样的一项常态化工作,因为只有把编修部门(行业)志、部门年鉴等工作全面开展起来,各部门才能逐步树立起地方志工作是“本职”的思想,从而推动建立起配套的人员、制度,并给予工作经费的落实,促进大环境的持续优化。

    二、以建立完善修志专家信息库应对无合适修志人选之忧。

    这主要体现在志书主编的物色和修志团队的建立上。这是当前部门志编纂中面临的最大问题。这一问题不解决,志书的编纂工作就没法正式启动。而这一情况又可以细分为三类。一是没有花心思去找。个别单位领导不重视,坐等靠思想严重,不主动去寻找和接洽修志专家,希望由史志部门“统一解决”。二是暂时找不到合适的。个别单位对志书编纂要求较高,希望能聘请到专业能力强且有一定影响力的专家担任主编,但往往这类老师业务繁忙,时间较难安排,故而影响了工作进度。三是认为修志专家或团队费用较高。这类单位担心自己所聘请的修志专家或团队价格高于其它单位,害怕产生后续问题,故而持观望态度,迟迟不肯决定。笔者认为,作为全区地方志工作的履职部门,在此项工作的组织开展中应起到主导作用,除做好工作方案、推进机制等的设计和规划外,更要在修志人选的物色和落实上开展指导和帮助,毕竟,大部分单位是第一次作为主体开展地方志编纂,不清楚怎么做也很正常。所以,一方面,我们要帮助他们厘清修志人员的选择来源及各自的优势和不足。比如选择本单位退休老同志或工作人员的,可能会对部门工作比较了解,但专业性上可能有所欠缺,并且会过多牵涉本职工作精力;而选择高校老师的,有些可能没有修志经验,会有一个学习的过程,有些可能只负责到志书编纂完成,后续出版工作还需要另行打算;再如选择专业机构的,可能专业上基本的水准没有问题,但你又要考虑会不会有模式化编纂的可能,并且总体经费会相对较高等。另一方面,我们也需进一步完善地方志专家学者的信息库,了解他们近期的工作动态,是否有意向参与部门志编纂等,在业务能力或资质方面进行把关,为专家学者和部门间的双向选择搭好桥梁,建立联系。

    三、以分年分项目实施应对编纂经费压力过大之困。

    工作初期,我们是不希望介入各单位的经费问题的,因为这毕竟涉及到各单位财务,并且恐有帮人拉业务和抬价之嫌。但工作启动后,我们就发现,编纂经费的支出虽然是由各部门自行决定的,但对地方志部门来说,却是一个不能回避的话题。一方面,各单位对这个编纂行情没有了解,势必会向地方志机构咨询“合理价位”,而这,决不是一句“不太清楚”、或是“你们自己决定”能简单应付的,他们希望由史志部门给他们一个价格标尺,以此确定自己不会“被人斩”或面临审计等方面的困扰;另一方面,各单位也希望由史志部门出面争取专项补助经费以减轻压力。而经费问题也确实一度成为各单位工作难以推进的“绊脚石”。首先在认识方面,各单位普遍没有修过志书,对于部门志编纂的专业性、繁复性等没有必要的认识,一般部门内部编书,少则几万,多则十几万,对于动则三四十万的修志经费感觉收费过高;其次,在经费来源方面,由于工作启动是5月份,各单位没有安排专项经费预算,经费开支主要来源于办公经费,这笔经费本就吃紧,而修志经费也在一定程度上对单位的设备耗材、干部体检等费用形成了挤压。所以,对于这些问题,一方面,我们要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向他们说明志书编纂的特殊性,帮助各单位了解全大市总体的修志经费水平,特别是可做横向比较的其它县市区各部门,做到心中有数;另一方面,应给出缓解经费压力的建议和措施,比如申请专项补助经费,比如给出分项目、分阶段的具体措施和经费给予比例建议等,落实到具体可操作上,以帮助各单位消除经费方面的困扰。

    (徐翎 江北区史志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