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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志编纂中的人本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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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8-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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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方志编纂中的人本观念

     

    诸焕灿

     

    国有史,地有志,方志是地方史志的总称,是系统记载各地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科学技术、历史事件、社会民事、人物活动,或某一项、某一范围的重要文献典籍。方志以其所载信息量大,堪补史书之阙,具有存史资治、利国益民的功能。因为它源远流长,亘贯古今,延续不衰,卷帙浩繁,历来被视为中华民族文化宝库中的瑰宝。方志作为社会文化产物,在其漫长的发展历史进程中,经过历代人们的不断充实、完善、提高,而逐渐演进成今天各种形式的方志。

    在中国历代编修史志中,“官本位”思想一直作为一种主导观念渗透到地方志在内的各个史志领域,凡编修方志基本是以“官本位”观念进行操作,一部史志,大都是帝王史、权贵史、官家史。目前,方志编纂思想变革的核心问题和根本任务是实现从“官本位”到“民本位”这种历史性的转化。历史唯心主义者认为,决定历史发展的主要因素是少数英雄人物,而“官本位”的思想就是唯心史观的衍生物。历史唯物主义者认为,决定历史发展的主要因素是广大人民群众,而“民本位”思想的发展就是唯物史观的创新发展。

    方志编纂思想实现从“官本位”到“民本位”的转换,已经成为一种必然的趋势。早在民国时期,有些较为先进的修志者就已经提出修志当“以民为本”的主张,并设法加强对民事的记述。例如,高桂滋在《重修邯郸县志序》中说道:“县志以民为本,应从正德、利用、厚生起见”。“现在民国成立,国史亦当变其宗旨,以民为本,况县志于民切近,尤宜处处从民生着想。”又例如,民国《吉安县志·例言》写道:“吾国史志,大率详于政府而略于闾阎,遂使数千年社会状况及变迁因果,尽归淹没,良堪浩叹。兹特辟民事一门,刻意求详,俾我邑人生活习惯、盛衰良楛情形,一一呈露楮上,为此后修民史者基础。”彻底破除“官本位”意识和牢固树立“民本位”思想,这是新一代修志者的基本理念。

    当然,在当代方志编修中,虽然已没有人会公然把“官本位”作为新方志的编纂思想,但在实际上“官本位”意识仍然以“政绩”的堂皇面貌在严重地影响着新方志编纂事业。笔者认为,于破除“官本位”等旧意识,树立“民本位”的同时,还得加强“人本位”的观念,强化社会民事,破除以“政绩”面貌出现的“官本位”思想,这就是现代方志编纂工作在思想方面的新起点。

    “人本位”与“民本位”、“官本位”相联,“官本位”与“民本位”相对立,但均是既有联系又有冲突的概念。这三个概念可以说都是中国传统思想的体现,而使用了近现代语言来表述。“人”相对于神灵和一切事物而言,“人本”是普遍的哲学或文化的概念;“民”相对于国家和执政者“官”而言,“民本”、“官本”是政治哲学或政治理念的概念,滥觞于殷周之际,时至晚周,由孟子提出“民贵君轻”,这一重民思想的提出,其目的在于正确处理君民关系,突显“民”的作用和地位,从而将民本主义发挥到极致。本文所强调的“人本位”,当然包括“民”和“官”,但与“民本位”和“官本位”有极大的区别,望读者慎思之。

    “人本”就是“以人为本”,与西方哲学或文化的“humanism”相对应,它可以翻译为人本主义、人文主义和人道主义。“人文”、“人道”都是中国传统的概念,如《易传》云:“文明以止,人文也。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易》之为书也,广大悉备,有天道焉,有人道焉,有地道焉。”显然,这里的“人”是相对于天、地或自然而言。“人本”一词不见于古汉语,其所表述的“以人为本”,不是从哲学的存在论上说以人为“本根”或“本原”的意思,而是从价值论上说以人为中心或以人为最有价值的意思。中国古代表述“价值”的概念是“贵”。《论语》载:子曰“礼之用,和为贵”,即以“和”为最有价值。《孝经》云“天地之性人为贵”,即以人为最有价值。《吕氏春秋》云“孔子贵仁”,即以“仁”为最有价值。然而“仁”恰恰是“人”的最基本的行为表现。因此,“人本”或“以人为本”的确切含义应该是“以人为贵”,即以人为最有价值。故此,在《论语》才会发生:“厩焚,子退朝,问‘伤人乎?’不问马。”这是因人比马“贵”,这是因为人为具有内在的价值,即“人是目的”、“以人为本”的思想。

    《吕氏春秋·爱类》篇云:“仁于他物,不仁于人,不得为仁。不仁于他物,独仁于人,犹若为仁。仁也者,仁乎其类者也。”人本主义在生态问题上首先是“爱人类”,由“爱人类”而推延至“爱万物”。在当今世界,如果不“爱人”,有一部分人处于极端贫困中,人与人处在“战争”的状态下,那就没有人与自然的“和平”可言;如果对子孙后代没有恻隐之心,“吃祖宗的饭,断子孙的粮”,那也就无所谓保护生态环境和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从价值理念和操作层面说,按人本主义者的观念,就是在生态问题上首先要“爱人类”,由“爱人类”而推延至“爱万物”。正由于爱人类,势必尊重为人类作出过贡献的精英人物。在编纂历史文献时,纪录历史事件时,特别突出记录事件中的人物,把他们的业绩留传后世,做后人的标的,正是“人本位”的体现。

    人的价值观是对人本价值的认定。人类对自己作为主体价值的认识和把握,是随着历史的发展而演变。在中国古代社会中,“人分五等,官分九级”,皇帝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和价值,其他居于社会上层的达官贵人,也都被认为具有崇高的价值,而市民、农民、农奴、庶人则被视为“小人”、“贱民”,没有任何价值。犹如荀子所说:“君子以德,小人以力,力者德之役也。”显然,古代哲学家、思想家由于其历史的、阶级的局限性,只抽象地肯定了人的价值,于具体上则只承认少数统治者、君子所具有的价值,主张的是等级价值论。

    由于人是分等级的,虽然在门面上强调人格平等,但社会强调礼制,等级森严。《十三经》中的“三礼”讲的就是做人的等级规矩,孔夫子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一统中国几千年。一人出巡,众人护卫;领导起步,民警开道;有人一句顶万句,有人万句顶不了半句;有人月开支百馀万元,贫困区的百姓却食不裹腹。正因此故,一部二十四史写的就是有权势者的历史。那些帝王将相在杀伐之馀,命令他们的史官修史,以炫耀于后人,甚至连吃喝拉撒、调情做爱也要秉笔太监“实录”,还美其名曰“起居注”。而他们惟一和常人平等的地方,就是他们也会死。但在当他们死后,——甚至早在生前——就驱赶上大量的低等级的百姓给他们堆土山、烧陶俑、打造金银古玩,恨不得把全世界的奇珍异宝都带进坟墓里去。若干年后,考古学家煞费苦心地把它们挖出来,摆到博物馆里面,却说:看,这就是历史。这正是与“民本位”相关联、对立的“官本位”的具体体现,而未拓展进入到“人本位”。

    而那些匍匐在皮鞭底下替周王朝铸鼎的低贱人,累死累活为秦始皇烧制兵马俑最后被活埋的低贱人,荷戈执戟跟在汉武帝后面打匈奴的小小兵懒子,则全被湮没于历史的汪洋大海之中。低贱人同样有喜怒哀乐,同样有爱恨情仇,同样有幸运与不幸,却难以被写入历史,更不可能被后人所知道。君不见,每当听博物馆讲解员指着那些由低贱人所创造出来的“作品”,向参观者说一句“这是古代劳动人民智慧的结晶”,这是最为笼统的概念,即算是一种对低贱人的抬举而已,就已经很不错了。正由于此一原由,一部二十四史中,帝王将相就载录较多,而一般百姓能够入史的就相对较少。但是,从基本观念来说,古史中虽然以“官为本”,但还是融入“以人为本”,详载列朝君主、官宦之外,尚有极多的地方名士、手艺市民、农夫猎户、烈妇贞女、律算家、技艺人的生平行为裁录,以人为史志之主角。相比较而言,其他方面则就趋于淡略,采取简略记述,或则融汇在列传之中,采用的是“以人明事”的方式。无论是传记体的“二十四史”,或本末体的列朝本末、编年体的列代通鉴,或各地的方志,均以写人物为主,人之行为是全书的主要内容。

    人的价值与物的价值是不同的。在主体和客体的关系中,一般物只能作为满足需要的客体而存在,并不能成为主体。而人则不同,人既是主体,又是客体。人作为客体,可以创造物质和精神产品,提供服务,以满足他人或社会的需要;人作为主体,要消费和享受一定的物质和精神产品,而这必须从自己之外的客观事物中得到满足,从他人或社会那里得到满足。物的价值是用它的属性和功能来满足主体的需要,物的属性和功能是自然界的产物或人劳动创造的,它的意义只在于满足人的需要。而人的价值则在于人以自身能动的创造性活动来满足自身及他人和社会的需要。可见人的价值是一种创造价值的价值,是任何物的价值所无法比拟的。

    以人为本位,本是中国所具有的人本传统。但自近代以来,因为革命和战争等多种因素,在反对“官本位”的同时,将“人本位”也反对掉了。自“五四运动”以来的近百年间,中国经历了各种各样的教育运动,有反传统教育,有革命教育,有阶级斗争教育,有愚弄人民的个人崇拜教育,也有概念不清的爱国主义教育等等,就是没有人本主义教育。时至目前,由于物欲横流,形成了以钱为本位的社会局面,人本价值日趋低贱。整个社会只关注经济,机关领导只关注政绩,厂矿企业只关注产值,市场经济只关注利润。可以说是全社会在崇拜“钱本位”和以政绩面貌出现的“官本位,心目中何尝还有”人本位“之地位。

    就是因为没有人本的教育,领导阶层中也很少有人的权利之概念。在他们决策的时候,在他们的各种行为上,就不会想到“人”的各种权利,包括社会权利,经济权利和政治权利等,缺少人本概念。再加上中国的各种制度因素,党政官员自然形成了以权为本位和以钱为本位的观念。在没有人本概念的情景下,鼓动对权和钱的追求,必然导致对人之权利的漠视甚至侵犯。这一观念反映到方志史书的编写上,明显地表现出只注重经济、政绩,轻视人物列传的现象,这是变相的“官本位”的体现。

    有人大声倡导“尊重历史,尊重学术”,这固然是历史撰写人所应该坚持的态度。但具体执笔者由于太过于秘书心理,过分顾及上司的旨意,只会“领会领导意图”,就不可能去真正追求历史的真实。任何对于历史的研究,对于经典的诠释,总是历史视野交织着当代视野,也就是说对于历史和经典的解读,往往被不同程度地当代化、领导意图化了。只不过是借史书话语说开去,拿古今故事来阐明处世之道,低贱人只能依从上等人的意图,谨慎委屈地做人。包括大圣人孔子的说教,也经常歪曲经典的词句来宣扬伦理政治,要低贱人去服从上等人而已。

    好在各省市州县的方志类史书,因与国史有别,方志史书的编纂无须国家史馆那样地严格,更不必再去为帝王家写本纪,所以在地方志书中就可以放开笔墨来撰写地方上的人物,凡对地方做过好事、创有业绩、在地方有一定知名度的人,均可以入传,把他的生平、业绩、著作写入志书,留给后人去评说。现代人所关注的如领导政绩之类,在古志书中却是很难找到,省通志、府志、县志中极少替当时的衙门美化政绩的文字。恕我以具体数字来作比较。

    我们首先翻看一下编撰于雍正年间,刻印于乾隆初年的《雍正浙江通志》来作统计,全书二百八十卷,其中人物列传达七十一卷,占总卷数的25.4%;从字数上来计算,《通志》全书计393万6千字,人物列传计90万3千字,占全书总字数的22.9%。但是,《浙江省志丛书》已先后出版了如《浙江省书画志》《浙江省气象志》《浙江省市场志》《浙江省教育志》《浙江省烟草志》、《浙江省二轻工业志》、《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志》、《浙江省金融志》《浙江省民主党派志》等十多种,体势庞大,内容丰富详尽,但《浙江省人物志》却是毫无踪影,亦无启动的迹象。

    《雍正宁波府志》共三十六卷,其中人物部份收录下属鄞、慈溪、奉化等县人物,多达十三卷,占总卷数的36%。全书共约130万字,其中人物传字数多达49万字,占全书的37.7%;但是,经查新编《宁波市志》(中华书局1995年10月版),共三册,共四十九卷,人物传一卷,入传414人;正文3190页,其中人物传137页,占总页码的4.3%;全书约430万字,其中人物传仅19万1千字,仅占4.4%。新旧志书相比,总字数大大增加,而所写人物却是大为减少。

    再看慈溪方志,《光绪慈溪县志》共五十六卷,其中人物十八卷,列传2349人(其中名宦传125人,列传1145人,列女传996人,艺术传21人,流寓传20人,方外42 人);全书共143万字,其中人物传多达41万字,占全书的28.7%。但查新编《慈溪县志》(浙江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共二十八编,人物传仅一编,入传人物仅127人而已。全书146万字,其中人物传6万4千8百字,仅占全书总字数的4.4%。

    查西南边陲贵州地区的方志,民国年间编撰的贵州《修文县志》,共十七卷,其中人物志一卷;全书共约54万字,入传235人,字数5万6千字,占全书的10.3%。但查新编《修文县志》(方志出版社1998年版),入传人物减至51人,;全书总共186万字,其中人物传仅4万8千字,仅占全书的2.6%。

    再翻看历代所编写的《余姚县志》,志书中人物传记众多。现以《光绪余姚县志》为例予以统计,《光绪余姚县志》总共十六册,内中有六册专写人物;全书二十七卷,内中写人物的目录中虽然只有六卷,但在列传之下又分列十六卷,加上《名宦》、《列女》、《方伎》、《方外》,计达二十卷,占全书总卷数的74.1%;共入传人物1638人(其中名宦109人,汉代至元代214人,明代577人,清代283人,寓贤33人,列女331人,方伎50人, 方外41人);按字数来计算,全书总共68万9千字,其中人物传达22万5千多字,占全书总字数的32.7%,达全书的三分之一。

    出版于民国八年(1919)的《六仓志》,全书四十四卷,其中人物传多达十九卷,占全书卷数的43.2%;全书总字数仅52万字的一部姚北乡镇小志书,录入人物计达571人,17万2千字,占全书总字数的33.1%。

    现在再拿新编《余姚市志》(浙江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来作比较,《余姚市志》全书分三十二编,而人物传仅一编,占3.1%;以人数来计,古代人物31人,近现代人物39人,共70人;按字数来计,全书总共116万字,写人物的字数仅6万3千字,仅占全书总字数的5.4%。而占全书大头的是政治、机构、经济,是关于当代领导阶层的大量政绩而已。

    经过上述几部新旧两种志书的比较,从中可见人物传记份量的差距大得实在惊人。《光绪余姚县志》列传人物1638人,与新编《余姚市志》列传人物70人相比,新志仅占旧志的4.3%,悬差之大,真让人难以想象。虽然现代编写志书有“略古详今”之规矩,但从人本观念的角度来说,亦不应该“略”到如此之程度。

    再说,历代县志所收录的大量历史人物,在新志书中大多被删除。即以石明三、姚孝女来说,两人只是普通农家小百姓,在历代地方志中却能写入正史,突出该人物的事件,《光绪余姚县志·石明三传》228字,《光绪余姚县志·姚孝女传》88字(均不计标点),将石明三力杀五虎报母仇、姚孝女儿狠拉虎尾,舍命求老母的情态在志书中表现的让人掩卷惊叹。可以在新编志书中,对如此奇人奇事却一字无存。此外,少数几位有极高知名度的历史人物虽然入传,但在文字上也作了大量的压缩,比如《虞翻传》,在《三国志·吴书》中有5800馀字,《光绪余姚县志》全文转录,一字不减,而在新编《余姚市志》中连标点不足500字。如《王阳明传》,在《明史》和《光绪余姚县志》中各有传文近5000字(不计标点),但在新编《余姚市志·王守仁传》中却被压缩到连标点才1400多字。如此之简略,今人即使细读新编市志,仍无法从志书中去全面瞭解该历史人物的全貌,所见到的只是一具没有血肉的干巴巴的古僵尸而已,全没有了在古史志中所见栩栩如生的历史伟人的整体气势。

    即使对入传的现代官员,所写文字也仅是某人某年某月任何职,整篇是官衔职位的简历,而没有传主的业绩事例、替民办事、百姓反映,或则只记功勋成绩,不敢涉及传主的过失罪责,读者看后根本不明白入传者是好人还是坏人,是君子是罪魁。

    人类是天地之精华,所谓政治、经济、文学,都是人类活动的成果,人类的一切活动构成历史,人类的历史行为体现文化成果。没有人类就没有政治、经济、文学,就没有文化、没有历史。历史即是以人物为中心展开的。历史的张力、魅力与生命力,主要是来源于人物。历史上流传下来的许多事件。诚然可以说是惊天动地,空古绝今,撼人心魄,可是,又有哪一桩不是人的作为呢!人的思想,人的实践活动,亦即人的精神存在与物质存在,是一切史实中的最基础的事实。历史上,人是目的,人是核心。人的存在意义、人的命运、人为什么活、怎样活,向来都是史家关注的焦点。著名历史学家钱穆先生反复多次强调:“历史讲人事,人事该以人为主,事为副。没有人怎会有事?”“历史存在依人不依事,而人则是永可以存在的。”又说:“思想要有事实表现,事背后要有人,如果没有了人,制度思想理论都是空的。”“因此我来讲历史人物,特地希望我们要看重人,拿人来做榜样,做我们一个新的刺激。”其实,也不单是历史,在关注人生、人性,关怀人的命运方面,整个人文学科都是相通的:哲学思索命运,历史揭示命运,文学表达命运(王充闾《事是风云人是月》见《文汇读书周报》2010年2月26日)。

    编写志书只写经济、写政绩,不写人,难道经济和政绩是从地底下冒出来的。遗忘了人,就没有一切,编写志书就应该大写特写人的活动,写出正事真事,写出功罪善恶,从人的活动中去体现出经济和政绩,从前人的行迹中探求是非成败之理。因此中国传统史学除注重人类活动的历史事件的考索,并对历史事件作出价值判断,对历史事件有所褒贬,以达到以史为鉴、教育后人的作用。国家对现代新编志书的规定是很细而严的,而且很时髦,但这种规定恰恰忘记了最根本的目标——人本位。从这一对人物传份量之重轻的规定,可以联想到人本观念之浓淡。胡适说过“做书不可以学时髦”。要想使方志史书成为部真正有价值的文献,就不可学时髦,要用真正的史笔去秉笔直书人类。

    当然,有经世之心的编撰者在精神上虽然与人类靠得很近,对人类有着深沉的关切与思索。然而历史上多起文字狱以实例演示了“秉笔直书”的不可亲近:陆生楠因认真读史而获心得,因秉笔直书而人头落地。真正的史家均以自身的悲剧向世人显示了君权阴影下史学的悲哀。再加上现在有好多人活得太世故、太懦弱,好死不如赖活着,没有什么信仰,只要能活着顶要紧,赚钱顶要紧,做领导的升官顶要紧,为了个人的利益会很主动地避开太真实的东西,做一个所谓的“正人君子”。所以,现代新编方志只会是同一张面孔,千篇一律,千志一面,难以编纂出独具特色的以人为本位的好方志。

    以笔者愚见,编纂地方志,可以由领导(官员)牵头,以便于联系事务,但绝不可由官员(领导)来执笔编写;总纂以及具体编纂者,最好是聘任无官无职而精通地方史事的白衣人才可,没有官场心理、秘书心态,没有习惯性束缚,不会被政绩所限止,放开手脚,以人为本,大写社会中的人。要知道,历史是维护或找回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编写方志史书是纪录历史真实的最后一道关卡。只有真正大写特写人类的志书,以写人为本位,才是真正体现历史价值的好方志。

    方志是一方之全书,编纂方志的一个基本特徵是“全”,它所记载的是一方天地、几类行业、百姓民情之全貌,举凡一地的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史事、人物等等,无一不在方志记述范围之内,缺一项就不成其为方志。编纂地方志,要求横陈百科,纵述历史,即所谓横不缺项、纵不断线。而纵横活动都依靠人的活动,历史是人类活动的大舞台。随着社会的进步,社会分工尽可能细化,社会结构尽可能多样,我们在编纂方志时可以尽其所有、无所不包,但中心仍然要大写人的活动,以各时期的人物行为去反映时代历史,以人物去连横连纵,使新编纂的方志成为反映社会多个方面的兴衰起伏和历史发展脉络的一代新方志。

     

     

    作者:诸焕灿,余姚市文物保护管理所退休,现是余姚市姚江文化研究会会长,副研究员。联系地址:余姚市阳明西路75弄35号507室,邮编:315400,电话:13858213065,邮箱:zhc_yy@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