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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乡镇志中政区史的难点 ——以镇海区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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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8-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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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乡镇志中政区史的难点

    ——以镇海区为例

     

    徐春伟

     

    摘要:地方志是全面系统记载本行政区域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自然的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文献。一般而言,写志时首先要确认本志的行政区域,就必然涉及本辖区内的行政区划史。然而行政区划作为专业的历史地理学科,涉及了古代官职变迁史和古今政区变迁史等多方面专业知识;而乡镇村志编写人员基本为兼职,或是业余帮忙,即使有档案资料也会存在看不懂的可能。这会对他们来说会造成非常大的困难。如果不重视或不解决这个问题,会对志书的质量造成极大的影响。本文以镇海区三个乡镇(街道)的政区史为研究对象,试从明代特殊的省级职官史、镇海古今县域辖区变动史等角度分析撰写乡镇志的难点,以期编撰者得到注意和重视,从而有效地降低编撰讹误和解决编撰困难,提升乡镇志的编撰质量。

    关键词:镇海、行政区划、职官

     

    招宝山街道:明代的浙直(浙江)总兵

    明朝最早在镇海城区设立的(跨)省级机构是浙直总兵。明初,最高的地方军事长官是都指挥使司,执掌一省军事。明朝建立后,明太祖朱元璋为了防止地方官权力过大,他将元朝行省丞相的权力拆分到三个平行机构,分别为掌军事的都指挥使司(正二品)、掌民政的布政使司(从二品)和掌刑狱的按察使司(正三品)。都指挥使司简称都司,管辖本都司下属卫所等军管政区。都司上又有五军都督府,《明史·职官志五》说:“都司掌一方之军政,各率其卫所以隶于五府,而听于兵部……中军、左军、右军、前军、后军五都督府,每府左、右都督,正一品都督同知,从一品都督佥事,正二品,恩功寄禄,无定员。”都督府的都督名称后来变为空头的官阶,而统兵之官则须别加总兵、副总兵等名目。

    明朝中叶以来,沿海各地卫所废弛,卫所士兵不堪使用。明廷不得不进行募兵,都司卫所制也因此逐渐变成省镇营兵制,总兵官逐渐成了明中后期的最高武官。“明初武事,俱寄之都指挥使司。其后渐设总兵,事权最重。”总兵官、副总兵、参将、游击将军、守备、把总,无品级,无定员。明朝总兵本身是差遣性质的临时职务,充任者的身份等级、薪俸待遇皆系于其原本官阶。总兵官因要节制都司,其本身官阶就必须高于都司,凡总兵、副总兵,率以公、侯、伯、都督充之。考察明中叶以来的总兵官阶,会发现其并无固定的品级,可分别以都督佥事入正二品序、都督同知入从一品序、左右都督入正一品序。明中后期常见的总兵列衔,如“钦差镇守某处总兵官、都督佥事/都督同知/左都督某”:钦差系指奉皇帝敕命处理重要国家事务的高级官员之事,亦指受皇帝派遣的朝廷大臣;镇守某处是其管辖区域,总兵官是其职务;都督佥事则是其支俸的级别即官阶。有时,官阶前会加“署都督佥事”之类头衔,这是没完全升迁上前署理职权之意。

    1 明代浙直(浙江)总督、巡抚、总兵驻地示意图

     

     

    嘉靖以来,倭患越来越严重,于是在沿海各省要害城市不得不设立总督、巡抚、总兵等高级官员,“自世宗世倭患以来,沿海大都会,各设总督、巡抚、兵备副使及总兵官、参将、游击等员。”于是,明廷开始设置浙直总兵一职,守护经济核心区江浙,统筹浙江和南直隶海防。浙直总兵最初设置于嘉靖三十四年(1555)“三十五年议以定(镇)海为倭贡道,改驻弹压。”明代定海城是日本朝贡明朝的第一站,日本人的朝贡船来华要先在定海入关接受检查,再经水路抵达府城上岸,然后通过大运河去京城。

    嘉靖四十二年初,浙直总兵卢镗被因被视作胡宗宪同党被免,浙直总兵被降为浙江总兵。《明世宗实录》嘉靖四十二年五月三日记载:“廵抚浙江侍郎赵炳然陈海防八事:统辖浙直将官原设总兵一员驻浙江定海。以统浙直陆兵。而共以一总督节制之。但今总督既革,则浙直已为二镇。……自今宜画地分辖,在定海者止属浙江,在金山者止属直隶,各兼理水陆兵务,而有警则仍互相策应。”这样,与浙直总督一职相伴,负责浙江、南直隶两省最高军务的“浙直总兵”亦遭裁汰。浙江总兵此后遂成定制,一直沿至明末。

    由于明朝总兵本身是差职,经常以寄禄官来称呼他们。比如,今招宝山留有三块石碑,分别是:“撑半壁天”碑,镇浙都督山阴何斌臣(浙江总兵,官阶南京后军都督府署都督佥事)书立。“擎天鳌柱”碑,钦差镇守浙江太子太保左都督瀛海郭钦 (浙江总兵,官阶太子太保、中军都督府左都督) 立。“天开图画”碑,总镇两浙太子少保玉峰杜弘域(浙江总兵,官阶太子少保、右军都督府右都督)。三人其实都是浙江总兵,相对较低的署都督佥事、都督佥事、都督同知都只会简写“都督”;相对较高的左右都督会写寄禄官全称。历代地方志由于不懂明朝官制,有时会直接写“都督(同知)卢镗”之类名词,严格来说是不正确的,应该写“浙直总兵卢镗”,都督只是他拿俸禄的官阶(寄禄官)。

    总兵还有一个同义词叫总镇,所以会看见“钦差镇守/总镇浙江等处总兵官某都督府某都督”这样的文书或作品。明朝规定,部分总兵可以称将军挂将军印。《明季南略》记载,崇祯十七年十一月,给浙江总兵王之仁镇倭将军印。这样,浙江总兵又有了个别称“镇倭将军”。

    明清由于省级机构官职实在太长,有时文人会以驻地简称机构,“钦差镇守/总镇浙江等处总兵官某都督府某都督”被称作“定海总兵”,“江南江淮扬徐海通等处承宣布政使司” 被称作“江宁布政司。”刚好清初镇海设立过“协镇定海总兵”,结果就有光绪《镇海县志》和当代文保碑将两者搞混。其实清朝的总兵称“某某镇总兵”,一般以县或府来命名,如定海镇总兵、处州镇总兵(相当于现在的军分区司令员),与明朝管辖数省或一省的总兵(五军都督府都督相当于大军区正副司令员)完全是两个不可同日而语的职务。

    本部分难点:一是明代浙直(浙江)总兵设立及驻地变化时间。二是明代总兵的官职名称、别称、寄禄官等问题。三是明清两个总兵很容易混为一谈。

    2 万历年间浙江总兵侯继高在《全浙兵制考》的落款

     

     

    招宝山街道:明代的浙直(浙江)督抚

    除浙直(浙江)总兵外,明朝在镇海城区也设立了另一个重要机构,也是更为重要的一个——浙江巡抚。宣德以来,各类矛盾不断尖锐化,各种突发事件愈演愈烈,特别是国防问题的产生,而明太祖的三权不统摄制度极不利于应付地方上出现的重大突发事件。因此中央派遣官员协调地方三司、统一事权就势在必行,这就出现了巡抚和总督。朱纨任浙江巡抚以来,浙江督抚一直在杭州、镇海两驻。浙江督抚有巡海的职责,最初驻地为县城内的按察司行署。万历七年,县令赵思基为巡抚吴善言建造专门的巡抚府。万历四十年(1612年)闰十一月十一日,明朝正式确定镇海为浙江巡抚驻地,不再兼驻杭州。

    《明史·职官志》都察院条载:“其在外加都御史或副、佥都御史衔者有总督,有提督,有巡抚,有总督兼巡抚,提督兼巡抚及经略、总理、赞理、巡视、抚治等员。明朝巡抚的正式官名一般为“都察院X都御史巡抚XX地方,总督的正式官名一般为兵部侍郎/尚书兼都察院X都御史总督X X地方军务。如《明世宗实录》嘉靖三十三年五月命南京兵部尚书张经“不妨原务,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总督南直隶、浙江、山东、两广、福建等处”。“总督南直隶、浙江、山东、两广、福建等处”是其差职,本身并无品级,表明身份官阶的“南京兵部尚书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才是名义职务,也是他领取俸禄的地方。

    由于寄禄在都察院和兵部两个部门史书上的督抚名称复杂性更要高过总兵。明代都察院长官设左右都御史(正二品)、左右副都御史(正三品)、左右佥都御史(正四品),理论上都可以下派当督抚。所以,史书会出现某(副、)都御史的职务,较低品级会直接简称都御史”。但无论如何,巡抚才是他们实际职务。招宝山上的“海天清晏”碑,落款为钦差督抚都御史苏茂相(浙江巡抚,官阶都察院右佥都御史),钦差是指其职务理论上是中央派遣,督抚”是总督、巡抚,(右佥)都御史是他的官阶。这里督抚、都御史都可以做巡抚别称。如果督有兵部的头衔会称他们为总督侍郎”“尚书”,如嘉靖三十五年十一月十五日,“升总督侍郎胡宗宪为右都御史兼兵部右侍”。督抚自称一般为“本部院”,部院是指他名义上是兵部、都察院钦差官员。

    除上述名称之外,督抚还有不少别称。总制、提督:正德、嘉靖年间,因明武宗自称“总督军务威武大将军总兵官太师镇国公”,臣下避之,乃改总督为总制,又有改提督者靖十九年,认为非臣下所用,又改总制为总督。明代提督大都为文臣,清代的提督总兵官一般为一省最高武官。军门:原先是总督的尊称,后来巡抚也被下属如此尊称。明内阁首辅朱国祯《涌幢小品》卷八称:“文官至总督方称军门。巡抚、操江不与焉。……至近日。操、抚皆称军门。”乾隆《镇海县志》便将浙江巡抚府俗称为“军门府”。清代提督因为有提督二字,也被尊称“军门”。这也是明清官制较为容易搞混的一点。中丞:巡抚的雅称,来源于御史中丞。御史中丞始设于秦始皇时期。朱元璋吴元年(1364年)曾置御史台,设左、右御史大夫为正职,御史中丞为副职。洪武十五年更置都察院,由于巡抚的寄禄官一般是都察院的副职(副、)都御史,相当于之前的御史中丞,故被雅称“中丞”。

    招宝山曾出土一块石碑,碑刻有对联:踞三江而扼吭,看远近层峦秀耸,碧浪潆洄,永固浙东之锁钥俯六国以当关,任往来宝藏云屯,牙樯林立,会同海岙之共珠题碑者署名为“两浙使者纳兰常晏(安)”。他是清朝乾隆年间的浙江巡抚,巡抚兼任两浙盐运使,所以自称“两浙使者”

    此外,明代定(镇)海县城还存在布政分司、按察分司两个省级部门的分支机构。布政司、按察司别称藩司、臬司,后者县志里就被称为“臬司分署”。

    本部分难点:一是明代浙直(浙江)督抚设立及驻地变化时间。二是明代督抚的官职名称、别称、寄禄官等问题。上述这些督抚等省级官员的寄禄官及别称、雅称,如果没有专业的政区史和古代职官史的知识,往往会被误导为其他官职,而不会联系到其本职是浙江督抚。这无论是对兼职的乡镇村志工作人员,还是对没接触过政区史的传统老史志工作者,无疑都存在非常大的困难。其困难要更甚于明代总兵的名称问题。

     

    骆驼街道:近古的骆驼桥走廊

    新中国成立以前,老慈溪县的骆驼桥走廊曾经将镇海县一分为二,造成镇海县北部形成飞地。关于镇海县飞地的情况,明清文字资料较少,大众较容易忽视这一地区。1910年的《宁波府全图》中,这一地区则明确属于慈溪。《宁波府全图》不仅可以印证骆驼桥走廊属于慈溪,更显示出骆驼桥走廊将当时的镇海县全境分为南、北两块不相毗邻的区域,慈溪县东部的骆驼镇附近的狭长地带则隔在两块辖地间,直达海滨。慈溪县的狭长地带使得包括澥浦镇、牌门头市、龙山所城在内的镇海县域成为了一块飞地,也是当时浙江省内最大的飞地。光绪《慈溪县志》关于县域四至八到的记载则从文字方面印证了这一事实,此志四至八到的记述较前代方志更是精确到了步(清代规定:1步=5尺),县境的最东端到了海边,共计六十八里一百八十步。

    3 1910年《宁波府地图》

    骆驼桥走廊何时拓展至海边将镇海县一分为二却不得而知,南宋《宝庆四明志》定海县境图里并无走廊,《宝庆四明志·定海分志》文字部分也明确骆驼桥属于定(镇)海县。到了明代,天启《慈溪县志》的“海”条下明确记载了走廊已经东扩至海的内容:“县东,去六十里贯定海县境亦滨于海。”这说明骆驼桥走廊至少在明天启初年已经将镇海一分为二。骆驼镇东2公里处还有个有趣的地名“借邑港”,正系明慈溪县借镇海之地开掘河道经福田庵、至湾塘碑牌张水灌口排水出海之地,故名借邑港。但这一借就是数百年,并借走了骆驼桥走廊,成为了慈溪县长三都。光绪《慈溪县志》卷八《舆地三》明确记载道:“按借邑港以东俗称直落长三都,其地直抵海中,为慈溪境,南北则界于镇海也。”这算是对镇海县飞地状态最直观的记载了。

    光绪《浙江全省舆图并水陆道里记》的慈溪县图和镇海县图中,都出现了“界牌楼”这一地名,它位于骆驼桥走廊中段的憇桥市附近。明清时期,界牌设置一般是因为发生争界事件,经政府裁决后,设立界牌,平息纷争。据民国《镇海县志》 记载:“往西北行至憇桥市,往西北行到界牌楼,入慈溪境;再往西北行一里多,又是镇海境福田闸。”这里透露了两个信息:一是慈镇发生过县界争执;二是走廊极其狭窄,只有一二里宽。骆驼桥走廊导致了一自然镇(骆驼)或一自然村(憩桥)分属两县的奇葩情景。

    清末民初,随着地方自治观念的逐步深入,区域观念越来越强化,边界纷争随之层出不穷。从镇海县的角度看,骆驼桥走廊将其一分为二,对其管理造成了极大不便,无论是赋税收缴还是治安管理。1932年,民国《镇海县地图》总图中,粗看起来,骆驼桥走廊与镇海其他区域一样设色,似乎骆驼桥走廊已经划归镇海;而在分图中,该区域标为慈溪境。这反映了镇海县希望收回这一走廊地域又未得到上级政府承认的尴尬境况。

    4 1932年《镇海县总图》骆驼桥走廊

    南京国民政府名义上统一全国之后,内政部的首要工作便是整理全国行政区域。1932年,浙江省政府勘慈溪、镇海界。省政府的意见是:“前来查慈溪、镇海两县分界处有自福禄桥起经骆驼桥、借邑港桥绕湾塘而至黄沙闸桥止一段原为镇海县辖地,经委员勘明此港关系慈溪全邑水利甚钜,故将此带地形划归慈溪县管辖。”镇海县也并非一无所获,通过这次勘界,慈溪骆驼桥走廊的东端被定在湾塘,而非海滨。

    抗战结束后,浙江省政府继续开展因战争被迫中断的勘界事务。镇海县再次向浙江省政府申请将骆驼桥走廊归还镇海。1947年《浙江省各县县界纠纷处理情形简明表》记载:“镇海县参议会代电:请迅将慈溪之借邑港、骆驼桥等嵌地归还该县。”但浙江省民政厅出于此地对慈溪县水利关键作用的考量,一直将其划归慈溪,镇海县只能通过“滩涂增长海岸”的方式结束其飞地状态。1947年,滩涂扩张,骆驼桥走廊出海口为镇海县所夺,镇海县靠一段极薄极短的海岸联结,形式上结束了飞地状态。

    1951年6月,经上级批准,慈溪县骆驼乡归镇海县管辖,与镇海县六大乡合并为镇海县骆驼镇。

    本部分难点:由于古代方志、档案涉及县级政区变化资料极少,很容易忽略骆驼桥走廊的存在,而且目前已知文献还尚不能找到骆驼桥走廊出现的具体时间。

    庄市街道:近代划归城区的镇海西乡

    白沙至329国道以西历史上是镇海县的辖境(清代西管乡、民国庄市区),清末至1984年这段时间内,辖区调整较为频繁。由于近代文字记录较少,且地图资料欠缺,庄市街道(乡镇)志整理这段历史时,将会造成不小的困难。

    鸦片战争后,英国人看中了江北优越的地理位置:江北岸与府城一江之隔,既相互独立又联系方便;它位于三江口核心区域,水路、陆路均与镇海相连;又可通过慈溪江(姚江)连接浙江内陆北部,运输客货极为方便。1850年,英、法、美等国在江北一带强行圈划大片土地作为外国人居留地。按照洋人最初的打算,居留地范围为“东至沿江两岸之地,南至城厢以外直至东钱湖,西至半浦、粱山伯庙,北至镇海口”。不过,最终只为西至姚江岸,东到孔浦的半岛地块。

    镇海县最先发展起来的是靠近江北岸的上下白沙等处,形成连绵的城市建成区,官方文书中也两者并称。如同治四年(1865年)二月十一日,宁绍台道向浙江巡抚禀报:“本年正月二十后,城外江北岸、上下白沙等处,查有各国黑鬼流氓形同乞丐,潜居冷庙破船,或十数人一处,或数十人一处,诘其来历,言语不通,殊非良善之类。”

    江北被成功开发之后,形成了新的城市中心地带,由此形成了老城区与商埠区南北布局的格局形态。宣统三年(1911年),清廷推行地方自治,宁波城区扩大,白沙与江北岸划归城区甬东隅。辛亥革命后,县境恢复原状。

    1927年2月,北伐军攻克浙江。5月,浙江政治分会正式呈请南京政治会议批准设立宁波市政府,任命罗惠侨为市长。7月1日,宁波市政府正式成立。1927年末,宁波市政府市府与鄞县双方商议会勘边界,最终确定市区边界的走向:江东区由甬江南岸的余隘起,迤东至西洞桥;东南经白鶻桥至奉化江边的遭士堰;在南郊,南至启文桥,西南至侍郎桥;在西郊,西至望春桥,西北至新渡;在江北区,因镇海县境的上、下白沙及孔浦与市区接壤,当时为杭甬铁道运输站的终点,划归市区管辖以便利交通。1929年6月,市政府与镇海县再次协商会勘市区东北部边界,决定将倪家堰经鄞定桥,迤延经大通桥、孔浦桥至甬江北岸孔浦道头以南地区划市区。 1931年1月,由于地方阻力过大,省政府废除宁波市,宁波市域划入鄞县。1935年,白沙至孔浦区域(白沙乡)再次划归镇海县。

    5 1929年8月《宁波市全图》

    解放后,宁波地、市分治。1951年5月,镇海县庄市区白沙、压赛两乡划归宁波市,同月建立郊区人民政府。1954 年 10 月,镇海县梅堰乡的 3 个村、新团乡的 2 个村、团桥乡的 2 个村,慈县的庄桥镇、灵阳乡、姜颜乡,郊区的白沙乡、压赛乡组建庄桥区。1984 年 6 月,镇海区庄市乡鹭林(路林、双桥、联成 3 个村划归江北区

    本部分难点:清末以来,县界变化频繁,加上民国战乱不断,资料搜集比较困难。

    作者:徐春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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