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年3月份工作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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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志处3月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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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8-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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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方志处2018年1、2月工作情况

    3月工作安排

     

    1、2月工作情况

     

    二轮《宁波市志》统稿

    1.分纂审改。1~2月,完成“工业综述”“冶金工业”“文体工艺制品业”“造纸印刷与卷烟业”“公安”“教育”“农村”“农业”“纺织服装制造业”“食品医药家具业”(张)10卷审改;至此,共完成42卷,占全志稿(93卷)的45%。完成“人民政协”“民主党派工商联”“台湾事务”“外事”4卷审改(王蓓);合计完成46卷,占全志稿的49.5%。

    2.分组统稿。1~2月,完成9卷志稿的进一步审核修改,即“经济体制改革”(方、陈)、“综合经济管理”“纺织服装”“医药食品家具”“财税国有资产管理”“余姚市”(方),“社会生活”(杨聪玲),“象山县”“军事”(邬)。同时,启动全志稿随文插图、前插图征集工作,确定征集基本原则、时间进度和任务分工(全体)。

    3.分组统稿后修改。根据分组审改意见,进一步补充完善分组审改稿。(1)完成34卷志稿的补充完善,即“口岸”“商贸”“服务业”“城乡规划”“北仑区”(王翠),“农业”“农村”“慈溪市”(方),“综合经济管理”“人力资源与人事劳动管理”“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管理”“宁海县”(杨艳,4卷),“物流会展业”“金融业”“城市建设”“鄞州区”(杨聪玲,3卷),“医药食品家具业”“纺织服装制造业”“月湖”“文化工艺制品业”“信息化与信息产业”“余姚市”(陈,6卷),“军事”“象山县”“检察”(郑,3卷),“中国共产党”“人民政府”“经济体制改革”(邬,3卷),“风俗时尚”“民族宗教”“社会服务”“江北区”(刘,4卷),“教育”“公安”(田,2卷)。(2)进一步补充完善12卷志稿,即“司法行政”“国内合作与对口帮扶”(杨艳),“审判”(郑),“人民政府”(邬),“社会生活”“社会团体”(刘),“医疗卫生”“文化艺术”“文博考古”“非物质文化遗产”“传媒”“体育”(田)。

    4.分纂审改后的完善。根据分纂审改意见,对17卷志稿作进一步完善。(1)完成6卷审改后志稿的修改。“能源电力”“经济总情”“冶金工业”“电子信息制业”(方宁),“跨海大桥”“港口”(杨艳)。(2)对11卷审改后志稿作进一步“环境保护”(王翠),“工业综述”(方宁),“纪检监察”“方言”“镇海区”(邬),“人民政协”“民主党派工商联”“台湾事务”“外事”(郑),“公安”“教育”(田)。

    基层地方志推进

    1.区县(市)志及基层志。指导《镇海区志》做好志稿复审准备工作,协助分发志稿。接洽中国名镇志《溪口镇志》终审事宜,配合做好方案和志稿分发等工作。(张)

    2.市级部门(行业)志。起草全面启动市级部门(行业)志编纂工作的通知(方案)。指导市民族宗教局、市保监局开展部门(行业)志编纂。审核市公安局、海曙区2018年全市史志工作交流材料。(张)

    3.其他综合性事务。起草市方志办工作情况介绍材料,报送中志组办公室。与处内5位同志谈话,完成党的十九大精神轮训学习体会材料(张)。

     

    3月工作安排

     

    1.二轮《宁波市志》分组统稿。完成图片征集工作(全体,具体由杨聪玲、陈、郑、刘催征)。完成15卷志稿的分组统稿后修改完善,即“司法行政”“国内合作与对口帮扶”(杨艳),“审判”(郑),“人民政府”(邬),“社会生活”“社会团体”(刘),“医疗卫生”“文化艺术”“文博考古”“非物质文化遗产”“传媒”“体育”(田),“城市建设”“金融业”(杨聪玲),“信息化与信息产业”(陈淑娟)。

    2.二轮《宁波市志》分纂审改。拟完成“综合经济管理业”“经济体制改革”“财税国有资产管理”“重点开发区域”(张),“侨港澳”“军事”审判2卷审改(王蓓),“服务业”“商贸业”8卷的审改。同时,各责任编辑完成分纂审改后志稿的完善。

    3.推进基层志编纂及其他。继续督促镇海区志推进复审工作,指导做好中国名镇志《溪口镇志》的终审工作。指导市直单位做好部门(行业)志编纂工作,为市政协开展修志业务培训(张),协助推进市民族宗教志编纂(刘)。配合做好全市党史地方志工作会议筹备工作(王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