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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21年宁波市革命遗址保护利用专项资金分配方案的公示
  • 阅读:
  • 时间:2021-07-24
  • 来源:
  • 根据《宁波市革命遗址保护利用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甬党研{2021}21号),现将2021年宁波市党史资料征集和革命遗址保护利用专项资金分配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7月24日至7月28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或书面形式提出意见,说明理由和事实依据及意见提出人的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伟杰,联系电话:89188968。联系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95号2018室,邮编:315042。


    附件

    2021年宁波市革命遗址保护利用专项补助资金分配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所在地

    补助金额

    (万元)

    1

    抗日战争坚持斗争人民会议遗址(下唐宗祠)修缮项目

    海曙区

    15

    2

    郑惠民烈士故居修缮及布展项目

    10

    3

    朱镜我烈士纪念园区建设项目

    鄞州区

    20

    4

    巴人故居综合改造提升工程

    奉化区

    30

    5

    中共浙东临委成立旧址保护维修工程

    余姚市

    30

    6

    中共坎镇支部成立处旧址整体改造提升工程

    慈溪市

    20

    7

    马宗汉故居及周边环境提升工程

    10

    8

    象宁抗暴游击队指挥部遗址提升工程

    宁海县

    30

    9

    中共象山工委纪念馆建设项目

    象山县

    20

    10

    叶刚烈士故居保护修缮项目

    15

       

    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