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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全省地方志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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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2-10-08
  • 来源:
  •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关于评选全省地方志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浙地办〔2022〕33号)要求,经全市各区(县、市)地方志部门和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相关处室推荐,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室务会议研究决定,拟推荐全省地方志工作先进集体2个、先进工作者5名。现将拟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月8日至10月13日。公示期内,对拟推荐对象有异议的,可向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秘书处反映。反映情况需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拟推荐全省地方志工作先进集体

    1.宁波市奉化区地方志编纂办公室

    2.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拟推荐全省地方志先进工作者

    1.张世清  宁波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方志处处长

    2.徐  翎  宁波市江北区史志中心党史方志科科长

    3.刘学海  宁海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方志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

    4.李学忠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地方志编研室年鉴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

    5.王孙荣  慈溪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方志年鉴科科长(四级主任科员)


    联系电话:方芳,0574-89188957,18667829911

    通信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95号

    邮政编码:315042


    宁波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2022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