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关于评选全省地方志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浙地办〔2022〕33号)要求,经全市各区(县、市)地方志部门和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相关处室推荐,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室务会议研究决定,拟推荐全省地方志工作先进集体2个、先进工作者5名。现将拟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月8日至10月13日。公示期内,对拟推荐对象有异议的,可向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秘书处反映。反映情况需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拟推荐全省地方志工作先进集体
1.宁波市奉化区地方志编纂办公室
2.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拟推荐全省地方志先进工作者
1.张世清 宁波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方志处处长
2.徐 翎 宁波市江北区史志中心党史方志科科长
3.刘学海 宁海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方志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
4.李学忠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地方志编研室年鉴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
5.王孙荣 慈溪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方志年鉴科科长(四级主任科员)
联系电话:方芳,0574-89188957,18667829911
通信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95号
邮政编码:315042
宁波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2022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