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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市《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
    地方志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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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2-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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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月7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地方志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十四五”时期宁波地方志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部署。《实施意见》提出,到2025年,全市乡镇(街道)志编纂覆盖面达到50%,乡镇(街道)年鉴编纂覆盖面力争达到15%,旧志整理出版覆盖面达到90%以上,数字方志馆建成率达到90%,保存的现有志鉴成果数字化率达到70%,新编志鉴成果数字率达到100%。

    《实施意见》分为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3个部分。结合实际,围绕“着力推动地方志工作由传统方志向数字方志、由重修轻用向修用并重‘两个转型’”的总要求,明确了聚力方志编修、聚力年鉴编纂、聚力方志成果转化、聚力方志数字化转型、聚力方志文化创新、聚力方志人才培育6个方面17条具体措施,并要求在组织领导、以法(规)治志、经费保障、激励机制等方面创造条件、加强保障。
      《意见》的出台,对于进一步深化各地各部门对地方志工作的认识,明确高质量发展地方志事业的重点,弘扬地方优秀传统文化,提升城市文化软实力具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