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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委党史研究室理论学习中心组
    举行专题学习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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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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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月26日,市委党史研究室召开室务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传达学习全国宣传部长会议、全省和全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及省、市“新春第一会”精神,学习贯彻《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网络行为规定》。室主任何兴法主持会议并讲话,中心组成员结合工作实际作学习交流,中心组全体成员、各处室(中心)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党中央提出习近平文化思想,标志着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规律的认识达到了新高度,我们党的历史自信、文化自信达到了新高度,为做好新时代新征程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和科学行动指南。会议强调,党史地方志工作与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紧密关联一体贯通。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文化思想,贯彻落实全国宣传部长会议精神和全省、全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切实履行“存史立言、以史鉴今、资政育人”的使命职责,扎实做好新时代党史地方志工作。一要在深思细悟中增强文化自信。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与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地方志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吃透精神实质,把握核心要义,领会实践要求,贯彻落实到党史地方志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二要在传承文明中增强历史主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决策部署,树立正确党史观、大历史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更好发挥党史地方志工作在先进文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三要在守正创新中增强工作成色。要树立精品意识、系统观念,全方位打造“甬尚党史”“甬有名志”“甬有优鉴”“史志初心”等工作品牌,推出更多贴近百姓、浸润心灵的史志成果,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为宁波“争一流、创样板、谱新篇”贡献更大史志力量。


    会议指出,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充分发挥党史以史鉴今、资政育人的作用,是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的一件重要工作。《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为根本依据,对党史学习教育的领导体制和工作职责、内容、主要形式、保障和监督等作出全面规范,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高度重视,为做好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对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推动全党全社会学好党史、用好党史,从党的历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具有十分重大意义。

    会议强调,党中央对各地各部门抓好《条例》贯彻落实提出明确要求。全市党史部门各级干部要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党史和文献部门的部署要求,带头认真学习《条例》,带头宣传贯彻《条例》,做先学深学的示范者和带动者。一要原原本本学深悟透。把学习好领会好《条例》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原原本本学、逐条逐句学,结合实际学、带着问题学,真正把《条例》学习好、理解好、消化好,确保学深悟透、准确把握、融会贯通。二要久久为功凝心铸魂。要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的重要抓手,在《条例》中找思路、找依据、找方法,在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上下功夫,推动《条例》内容常学常新、入脑入心。三要扎扎实实落地落细。要以贯彻实施《条例》为契机,发挥党史学习教育主力军作用,加强与宣传、组织、党校、教育等部门的协同联动,起草好相关文件文稿,开展学习解读和宣讲宣传。要紧密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加快编写《中国共产党宁波简史》,加快推进宁波党史方志馆建设,深入推进党史“七进”活动,加强革命遗址保护利用,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

    会议指出,网络行为是党员干部言行的重要组成部分。每名党员干部都要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网络行为规定》,增强政治敏感性,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在网络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要把好信息发布关,走好网上群众路线,自觉规范网络行为,坚决守牢网络安全底线。要提升舆论引导力,大力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努力营造健康向上、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

    会议指出,党史地方志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全省全市“新春第一会”精神,围绕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认真履行职责,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加快构建“大党史”工作格局,全方位打造具有宁波辨识度的史志成果体系,为宁波高水平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奋力争创共同富裕和中国式现代化示范引领的市域样板贡献史志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