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市委党史研究室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第4次专题学习会,学习习近平文化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国家安全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和《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室主任何兴法主持会议并讲话,中心组成员结合工作实际作学习交流。中心组全体成员、各处室(中心)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把文化建设摆在治国理政的突出位置,围绕新时代文化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内涵十分丰富、论述极为深刻,是新时代党领导文化建设实践经验的理论总结,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文化理论,构成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文化篇,形成了习近平文化思想。会议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指导,积极发挥党史地方志部门专业优势,深化党史、国史研究和地方志、年鉴编纂。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特别是在党史基本观点、传承地方红色文化和地方特色文化等方面,严把政治关、史实关、内容关,打造出经得起检验的好史、好志、好鉴。
会议指出,总体国家安全观集中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对国家安全形势的深刻洞察,深化和拓展了我们党关于国家安全问题的理论视野和实践领域。会议强调,党史地方志工作是国家意识形态安全的重要阵地。史志部门和史志干部要坚持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发挥斗争精神,筑牢意识形态安全底板,坚决反对历史虚无主义,防止“低级红”“高级黑”。
会议指出,机构编制资源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政治资源,是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和国家政权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会议强调,要把《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作为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的基本遵循,进一步强化学习研究,严格贯彻执行,推动党的机构编制工作政策落细落实。
会议指出,《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是我省第一部营商环境综合性法规。优化营商环境是推动高质量发展内在要求。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围绕构建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加强史志编研和资政建言,为我市优化营商环境、促进高质量发展贡献史志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