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近日,市委社工部、市委党史研究室联合下发《通知》,部署城乡社区和“两新”组织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着力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
《通知》从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丰富阵地建设、纳入专题培训、开展青少年红色文化教育、打造党史学习教育示范点等五个方面提出主要举措。把党史学习教育纳入“两新”组织党建年度工作计划,每年至少组织1次以党史为主要内容的集中学习或主题党日活动;充分发挥城乡社区和“两新”组织党组织作用,就近就地利用党史馆、博物馆、纪念馆、烈士纪念设施、党史教育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红色资源,开展贴近基层实际的党史学习教育;利用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甬爱E家”等公共空间,因地制宜设立党史学习专区;将党史学习教育纳入城乡社区、“两新”组织领域人才队伍培养的重要内容;依托社区寒暑期托管开展“百年薪火代代传”红色文化教育;在全市城乡社区以及有条件的“两新”组织中培育党史学习教育典型,建强基层“红色堡垒”。
《通知》要求,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创新学习方式,丰富活动载体,增强党史学习教育实效。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党史学习教育主体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将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发展的强大动力。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增加基层负担,防止“低级红”“高级黑”。